2035年實現風光裝機36億千瓦的自主貢獻目標——這個承諾代表著中國新能源未來十年發展的驚人速度與規模。但其背面,卻是日益加重的消納壓力與空間約束。如何破解這道規模與效益的時代命題?
11月12日,國家能源局重磅發布《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首次提出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要從“單兵作戰”轉向“集成融合”。新能源發展要主動鏈接消費端、產業端,提升自主性,增強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指導意見》指出,到2030年,集成發展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顯增強,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加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綠色能源保障。
新能源發展迎來系統性變革
“十四五”以來,我國新能源裝機規模歷史性超過火電,進入新發展階段。
截至2025年9月,全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7.08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的46%;今年前三季度,風光發電量合計達1.73萬億千瓦時,占同期全社會用電量的22.3%。
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集成融合發展。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表示:“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要求在新能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充分考慮新能源與其他能源品種的‘左右’集成、新能源生產與消費的‘前后’集成、新能源產業鏈的‘上下’集成。”
何為“左右”“前后”“上下”集成?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長呂文斌進一步介紹,“左右集成”即多能源品種互補,旨在打破風光資源自身的局限性,通過與其他能源品種和空間資源的協同,提升能源供應的可靠性和整體經濟性。
“上下集成”即產業鏈上下游融合,旨在將新能源的“資源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實現能源轉型與產業升級的同頻共振。
“前后集成”即生產與消費協同,旨在更好地鏈接新能源的生產與消費,尤其是加強新能源的非電利用,以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
“通過全方位的集成融合,提升新能源發電的可靠替代能力,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途徑,增強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和市場競爭力。”潘慧敏表示。
實施路徑來看,《指導意見》將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歸納為三方面,即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
“十五五”時期,要加快推動新能源“立起來”“靠得住”,實現更大規模更高質量平穩發展。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指導意見》是我國新能源發展進入新階段的引領性文件。
“東產西移”“西電西用”成為新可能
當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加速推進,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隨之而來的,則是新能源項目收益不確定性增大、議價能力偏弱等問題和挑戰。
新能源與多產業全面集成融合,或將全方位激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機遇和經濟潛能。
加快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張益國表示:“《指導意見》將多維度一體化開發作為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高水平消納之根本,一是加強多能互補,提升新能源供給體量與質量。二是推進開發空間集約復合,提高空間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推動一體化聚合運營,綜合提升新能源可靠性和市場競爭力。”
以新能源布局優化生產力布局——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綠”;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實現“西電西用”就地消納;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產業新生態。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黨委常委、副院長劉世宇提出,加強統籌規劃,推動新能源與用能產業就近協同布局,是緩解供需空間錯配矛盾、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物理基礎。為此,《指導意見》指出,要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多領域融合開發,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業、高載能產業、算力設施、綠色氫氨醇產業等與新能源資源協同布局水平,以新能源資源引導重大生產力、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優化。
打造形成新能源產業新增長點——
《指導意見》對于著力提升風光氫儲協同發展水平、穩步建設綠色氫氨醇(氫基能源)綜合產業基地、有序推動新能源供熱供暖應用作出部署。
呂文斌表示,《指導意見》支持風光制氫、綠氨、綠色甲醇及發展新能源供熱供暖等“非電利用”,實質上是為新能源開辟了電力之外的“第二戰場”,將新能源轉化為具有高附加值的綠色工業原料和清潔熱力,從根本上提升其發展的自主性和經濟韌性。
下一步,劉世宇建議:“當前,新能源供給與消費側集成融合尚處于起步階段,在關鍵技術、商業模式、機制設計等諸多方面仍有待探索實踐。未來,建議行業及地方圍繞《指導意見》有關精神,加強新能源與消費側協同關鍵技術攻關和模式創新,因地制宜、因產施策積極有序推動集成融合發展項目建設,推動《指導意見》落地見效。”